第二条 学院微信公众平台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第三条 学院微信公众平台的信息发布统一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实施,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指定负责人签字后再予发布。
第四条 学院微信平台发布的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第五条 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