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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阅读次数:   发表时间:2011/04/10 09:18:40  『关闭窗口』
 

各党总支部(分党委):

在全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根据《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中办发〔201012号)、《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010号)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湘教工委发〔20103号)等文件的重要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在我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实际步骤,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统筹推进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组织实施这次活动,对于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对于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生机活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对于促进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于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学校质量内涵提升,加快全面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紧紧围绕推进学校质量内涵提升、全面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目标,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全校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保证监督、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推动科学发展,就是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深入推进学校质量内涵提升、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全面建设;广大党员要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师生员工努力完成教学、科研、服务、学习等各项任务,在推动科学发展中发挥师生员工主体作用。

    促进校园和谐,就是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及时了解师生员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师生员工教育引导工作;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和民风;重视校园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服务的良好文化氛围;引导师生员工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主动排查、调处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服务师生员工,就是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尊重师生员工,紧紧依靠师生员工,认真倾听师生员工呼声,及时反映师生员工意愿,主动关心师生员工疾苦,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监督;建立健全以党支部、党小组、党员联系基层教学科研组织、学生班级、家庭和师生员工的帮扶服务网络体系,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办好事。

加强基层组织,就是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湘农发〔200910号)精神,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校园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造就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扩大党的工作影响力。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教学、科研、服务等其他基层组织建设;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本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

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体体现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委的决定,坚决执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政治核心、保证监督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围绕中心想大事、议大事、谋发展,领导科学发展水平高;严于律己,率先垂范,风清气正,艰苦奋斗。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教育管理扎实有效,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党员素质优良,党员意识较强,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体体现在:党员发展工作做得好,党员整体素质高;志愿服务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在各自岗位上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先进典型多,无违纪违规和不廉洁行为。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党内基层民主稳步推进,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具体体现在:党组织设置科学,活动开展经常,活动方式有创新;制度健全,执行到位;严格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和民主集中制度,办事公正、公平、公开。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得益彰。具体体现在:完成学校中心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好;各项工作统筹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教学、科研、服务、学习取得突出成就。五是群众反映好。工作措施师生员工拥护,工作作风师生员工满意,工作实绩师生员工认可,基层组织在师生员工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员工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具体体现在:民主测评优良率高,无干群纠纷,领导班子团结,干部克己奉公,群众反映好。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积极投身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校园、学习型社会建设活动,带头树立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和岗位标兵。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的正当权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做师生员工的贴心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民风、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坚持艰苦奋斗,克己奉公,敢于同不良风气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形式

我校创先争优活动,要紧紧围绕“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服务教育强省,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主题,以推进学校质量内涵提升、全面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为中心展开,统筹兼顾其他工作。

(一)继续坚持和完善集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考核、党总支(分党委)评估、创先争优为一体的党建先锋工程。要在全校党员和基层党组织中继续坚持开展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和党的基层组织工作评估考核活动。结合平时工作,在每年一度的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考核、党总支部(分党委)评估活动中评选一批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评估考核指标,建立健全符合学校实际、更加科学的评估考核体系。

(二)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支部“五个一”活动工程。要在全校党员和党支部中继续坚持开展党日活动、树形象活动、公民道德建设教育活动、支部与个人创先争优活动、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活动的党支部“五个一”活动工程,要不断丰富活动的内涵,提升活动实效。

(三)在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中分别开展“教书育人作楷模、服务发展当先锋”、“立志成才、报效祖国”党员示范活动。要根据不同群体中党员的实际,在各学科专业、教学基层、科研平台、管理、服务、团学组织、学生班级、学生寝室管理等岗位设立党员示范岗,以党员的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非党员同志。

(四)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志愿帮扶活动。在教职工党员中,开展一名教职工党员联系一个困难家庭、一名群众或一个班级(结合已开展的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联系一个学生班活动等情况进行);在学生党员中,开展一名学生党员联系一名非党员学生或一个寝室的帮扶活动。

(五)进一步做好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是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200532日和201057日,学校党委分别印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的意见》(湘农发〔20055号)、《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校园建设的实施意见》(湘农发〔20108号),“两个意见”的实施,对推进学校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起到显著促进作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要继续坚持实施“两个意见”,将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党员建设贯穿创先争优活动始终。

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推进方式

各党总支部(分党委)、党支部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丰富主题内涵,把广大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要结合学习培训、“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等经常性工作,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

(一)公开承诺。各党总支部(分党委)、党支部要在5月底前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目标,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二)领导点评。从5月份开始,学校党委每季度对各党总支部(分党委)、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情况进行一次点评,可以集中点评,也可以逐个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努力的方向。

(三)群众评议。每半年一次,对各党总支部(分党委)、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情况,由学校党委组织党员、群众逐个进行评议;对党支部开展活动情况由党总支部(分党委)组织党员、群众逐个进行评议;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由党支部组织互评和群众评议。评议情况要建立专项台帐,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四)评选表彰。学校党委每年5-6月对党总支部(分党委)、党总支部(分党委)对党支部、党支部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结合年度党总支部(分党委)、党支部考核评估、党员民主评议进行,在每年“七一”前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根据近几年我校创先争优活动表彰的情况,推荐出我校参评全省、全国“创先争优活动”专题表彰活动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时间步骤

20104月到20116月,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一要搞好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校刊校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会议在全校广泛宣传动员,做到人人皆知。二要通过完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三要引导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2011年“七一”前,在学校表彰的基础上推荐参加受省教育厅、省教育工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

20117月到20127月,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向党献礼。一要进一步将创先争优活动引向高潮。二要积极开展争创全省、全国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七一”前,在学校表彰的基础上推荐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参加全省和全国“创先争优活动”的专题表彰活动。

七、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和宣传部共同负责、相关部门参与指导的工作机制。成立校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校党委组织部。校领导以联系的学院和分管的处室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联系点,要努力把联系点办成创先争优的示范点,同时办成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示范点。各党总支部(分党委)是把创先争优活动抓实、抓具体的最关键一级组织,要按照学校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实施意见,注意发挥党支部和党小组的作用,抓好工作落实。

(二)贯彻群众路线。广泛发动师生员工参与,做到活动方案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党组织和党员向师生员工作出公开承诺;活动情况向师生员工通报,请师生员工评议;评选先进请师生员工参与推荐,向师生员工公示,接受师生员工监督;活动成效接受师生员工检验,由师生员工评判。

(三)坚持典型引路。采取师生员工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事迹,努力在全校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四)强化督查考评。采取听汇报、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防止创先争优活动流于形式、走过场。

(五)注重统筹兼顾。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学院各部门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基层党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与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相结合,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校园建设相结合,与建设校园廉洁文化相结合,与推进党总支部(分党委)、党支部考核评估、党员民主评议相结合,与推进学校质量内涵提升,全面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相结合。

 

    附件: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党组织  党员  创先争优  意见                 

湖南农业大学党委办公室               2010520

  对:李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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