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梦丽同学系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2006级金融保险5班学生,该生于2008年3月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满至今未返校办理复学或请假手续,并且学院无法联系到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湘农大[2012]43号)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休学期满,逾期14天不到校申请复学的”规定,现予以退学处理。
湖南农业大学文件《关于给予李梦丽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湘农学处字[2012]18号)正式下达学院,现予以公告,李梦丽同学如对以上处理决定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申诉,在申诉期未提出申诉的,视为同意学校处理决定。
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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