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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点示范效果逐步显现

时间: 2017/06/09   作者:   点击:

                                               (决策咨询60期)

                            [ 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9-09-22 08:42:34 ]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模式。其组织形式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从事同类或者相关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依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按照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为了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2009年,湖南省委、省政府决定建设1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点并纳入为民办实事考核内容。为全面了解湖南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点建设情况,近期省统计局组织衡阳、邵阳、郴州、永州、怀化市统计局进行了一次专项调查。调查显示,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点建设进程比较顺利,示范效果日益显现,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点建设情况及主要特点

 

    据调查,衡阳、邵阳、郴州、永州、怀化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今年共筛选了46个具有一定产业优势、运作比较规范、带动能力比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省级示范点。目前所有示范项目正在抓紧规范化建设,其中41个示范点已注册了商标,其余5个示范点正在申请注册商标。46个省级示范点的建设异彩纷呈,各具特色,主要特点如下:

 

    (一)专业特点突出,主导产业明确。省级示范点以“培育主导和特色产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为主题,形成了多个特色突出的农业产业集群。如衡阳市7个省级示范点涵盖了养殖、种植、农机农技、农副产品加工、特色农产品生产及加工等专业;邵阳9个省级示范点因地制宜做大做强油茶、中药材、食用菌、优质畜禽等特色产业;郴州10个省级示范点涉及了优质稻米、水果、蔬菜、油茶、药材和优质畜禽等地方特色产业;永州9个省级示范点形成了优质稻米、优质水果、烤烟、商品蔬菜、油茶、药材、工业原料林和优质畜禽等八大优势农产品产业群;怀化11个省级示范点主要从事林木种植、园林、水果及无公害蔬菜等资源产业。

 

    (二)运营机制日益规范,经营服务功能逐步增强。为确保专业合作社规范运作,大部分省级示范点制定了合作社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成员帐户,并对成员进行了培训,开展了技术指导和销售服务,有的还建立了信息网络体系,逐渐向“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的方向发展,形成了“企业+农户”的合作模式。

 

    (三)示范作用日益凸显,辐射带动效果较好。省级示范点的建设,逐步带动了其他专业合作组织的规范发展,扩大了农业产业化规模。衡阳市7个省级示范点带动了全市500余家专业合作组织的蓬勃发展,带动农户30余万户,占全市总农户数的20%。邵阳县三强茶油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了黄亭市镇、蔡桥乡、塘田市镇、金称市镇的12个村。郴州市10个省级示范点目前已拥有成员3837人,带动农民13031人,种养殖规模达10.44万亩,实现销售收入1989.2万元。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的主要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丰富和完善了农村经营体制,对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一)有利于发展优势产业。通过成立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有利于打造农产品精品,发挥规模效应、品牌效应,形成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统一品种、统一播种、统一收获、统一加工、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产品认证和统一销售。如衡东县黄贡椒种植专业合作社、衡阳县湘南养猪专业合作社、耒阳市日森源菌业专业合作社、祁东县金泰优质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当地传统产业优势,打造自主品牌。三樟黄贡椒、湘益福生猪、日森源食用菌、金泰优质米等品牌的知名度越来越高,市场竞争力日益增强。

 

    (二)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把一家一户分散的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成为产业链或产业群体的一份子,从而较好地实现资金、技术、劳动力、运输、设备、土地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如邵阳县三强茶油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对油茶实施低改技术,并在全县推广应用,使油茶由原来的亩产3公斤提高到了20公斤,农户每户平均直接增收800元以上。

 

    (三)有利于提高农民素质。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成员通过参加合作社和协会举办的各种技术技能培训,农民整体素质得到了提高。如衡东县黄贡椒种植专业合作社今年6月邀请湖南省蔬菜研究所的专家举办了辣椒种植技术讲座,400多名社员和农户参训。衡阳县湘南养猪专业合作社聘请有关专家教授免费举办了5期养殖培训班,参训人员达800多人次。通过培训的农民大都掌握了一至两门种植或养殖实用技术,有效地增强了自身素质。成员通过开展技术服务,又带动了周边农民生产技术的提高。

 

    (四)有利于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实现了农业生产经营制度的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与千千万万农户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情况下,使分散经营的农户组成联合体,联合起来与市场打交道,不仅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还有效提高了农民防范风险、增强市场竞争的能力。

 

    (五)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多种形势的联合和合作,一方面联结生产和销售,实行一体化经营,实现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发展,带来了农业的增效;另一方面又可吸纳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第二、三产业,为剩余劳动力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开辟了农民增收的新途径。如常宁市惠农农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实施的“秸杆加工制沼气原料”项目,每年向农民收购秸杆5000吨,直接增加农民收入150余万;衡阳县湘南养猪专业合作社235名社员人均增收在24000元以上,同时带动2100户牲猪养殖农户平均增收5000元以上。

 

    三、省级示范点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示范点“等靠要”思想较严重。据郴州、永州、衡阳调查反映,少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点依赖政府扶持的思想比较严重,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不足,工作进展相对较慢。

 

    (二)少数示范点管理不规范,保障机制不健全。少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点存在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利润分配不公开、不透明,责任方式不明确等问题,影响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还有的示范点没有担保机构保障,抗风险能力较差。

 

    (三)服务层次低,经营方式不合理。部分省级示范点仅停留在为入社成员开展一些技术、信息服务等初级层面上,很少在产品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等经营环节上开展服务。即使一些开展了农产品及其生产资料经营活动的合作社,在具体经营方式上也大多沿袭公司制的买卖作法,使得名义上的合作社变成了实质上的少数合作社理事们的“公司”,合作社成员成了“公司”的“客户”。

 

    (四)省级示范点的示范效应有待进一步扩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点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规模偏小、实力较弱、功能单一、产品知名度不高,对农民的吸引力不够强。合作社缺乏制度创新,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村人多地少、经营粗放、生产层次较低的局面。

 

    四、相关建议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有关部门应制定完善的配套政策措施,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可设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服务、入社成员培训等。各级金融机构应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多渠道的信贷服务,减轻其资金压力。实行用地、用电和运输优惠。鼓励引进专业人才。

 

    (二)加强规范化建设。各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点建设的指导、协调、服务,逐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推动产业化、品牌化、市场化经营,加强信息化、规范化建设。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和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点的成功经验,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入社成员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培训,切实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入社成员的整体素质。

 

承办:地方调查队管理办公室

执笔:赵海军

核稿:张映欣

责编:鲁  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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