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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 2020/06/16   作者: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以及学校2020410日党委会纪要中关于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实行“三限”的精神,现将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推荐指标与相关设置 

本次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共设置四类项目。各类项目学校推荐指标如下表。 

一、重点项目 

二、优秀青年项目 

三、创新平台 开放基金项目 

 

四、一般项目 

双一流学科 

所有学科 

小计 

双一流学科 

所有学科 

小计 

18 

14 

32 

20 

16 

36 

9 

50 

资助额度:重点项目和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经费为自然科学类10万元/项,人文社科类6万元/项;优秀青年项目经费为自然科学类6万元/项,人文社科类4万元/项;一般项目经费为1万元/项。 起止年限: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091日,终止时间一律填写2022 1231日。 

   

二、项目申请人条件 

1、年龄。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截至202011) 

2、职称、学位。重点项目申请人须为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此类项目含内聘副教授和中级职称直接内聘教授人员);优秀青年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人须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一般项目申请人为中级及以下职称。 

3、身份。项目申请人为在岗在编人员,其中引进人才合同期间不得申报。 

三、项目推荐要求 

1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新的项目,且主持、参与在研的项目数累计不超过3项。已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能申请新的项目。 

2双一流学科所属申报项目,应在项目申请书中依托学科是否为双一流学科栏目和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中备注栏填报和注明,且项目组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应为本学科成员(以报教育厅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各学科人员名单为准)。 

3、开放基金项目由我校9个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推荐。每个平台可推荐1项开放基金项目,由平台负责人组织申报。项目申请人须为本平台专职或兼职人员,经平台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所在学院报送科技处和社科处。 

4、已经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申请人实行毕业制:即申请人获得过一般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一般项目;获得过优秀青年项目资助的,只能申报重点项目;获得过重点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 

6、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重点科学研究项目的创新性,避免重复立项,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须同时提交法定查新机构出具的国内查新报告,作为附件报送(开放基金项目在申报时即可以进行查新,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将在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后,通知项目申请人进行查新)。湖南农业大学图书馆具备科技查新资质。 

7、社科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人员超项、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直接予以淘汰,且不接受修改或替换。 

四、申报评审时间安排 

191日前,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登记申报。申请人登陆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依次点击科研项目”─“我的项目”─“项目申报”─“2020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社科),填报相关项目信息,将项目名称和项目组全体成员填写完整。 

291前,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网上填报。各单位的申请账号及密码与去年相同,如忘记或首次申请的请与学院科研秘书联系。申请人凭申请账号、密码用IE游览器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请书模版(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按填报说明和申报须知进行网上填报;如有人员超项,申报系统中的“是否超项”栏将会显示“是”。填报完成后上传提交至系统,生成有“未推荐”状态水印的申请书。 

392日前,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书至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技处。申请书与相关附件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简单装订),附件材料包括:附件清单(用word做一页纸)、代表性论著首页、授权专利(品种)、科学技术奖励等,顺序与附件清单保持一致。各单位按《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格式进行汇总,经科研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汇总表和纸质申请书报送社科处,汇总表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联系邮箱。 

498日前,社科处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上报教育厅的项目,在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中进行推荐操作。 

5911日前,申请人导出已推荐状态的申请书(右上角有二维码),提交纸质申请书(含附件材料,白色铜版纸装订)一式2份,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社科处。项目组成员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有合作单位的,应由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公章与合作单位名称一致)。 

6、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差额评审。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社会科学类项目联系人:吴 专 84638380  hnndskb@163.com 

系统保障咨询:钟坚成,QQ号码:22727721 

 

http://skc.hunau.edu.cn/tzgs/202006/t20200616_2846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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