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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 2024/03/28   作者: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考通〔2024〕8号)和《湖南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1.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辉

副组长:李明贤  曾  桦  唐  浩

成  员:吴玉宇  周孟亮  黎红梅  何平均 古  川  李  杨    

职  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审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遴选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成员;审查复试结果;协调处理复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监控,受理并处置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2.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组  长:刘  辉

成  员:李明贤   曾  桦   吴玉宇   唐  浩   周孟亮   黎红梅  何平均   古  川   李  杨  李星星   肖志芳  周  蓉   向玉冰    彭佳颖   黄秋平   肖  潇   文  晶    胡秀琴   卢红辉 

职  责: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复试科目命题和确保试题试卷等考核材料的保密管理;培训复试专家组成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调档和政审。

(1)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要求在3月28日前上报研究生院,学校审批通过后方能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发布。

(2)命题保密和考务管理。

组织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综合能力考核、综合素质面试、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试题的命题工作和试卷的保密管理;负责制定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实施方案和测试要求。

(3)统筹复试时间并组织开展培训。

统筹安排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环节和复试时间,加强对复试专家组成员的业务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在正式开展复试工作前每个学科专业都要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4)考生资格审查。

(5)接收调剂工作。

协助本学院各招生学科专业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确定、发送复试通知等相关网上操作。

(6)复试和录取工作。

审查复试专家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公示本院各学科专业入围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考生的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排名结果;审核确定各学科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类别,并将拟录取结果经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为确保及时公布考生复试成绩,学院可按复试时间先后分批次进行公示。

(7)信息公开工作。

做好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信息公开、政策宣传解释和考生咨询服务工作,着力化解政策解读不到位的风险。复试录取过程中,要提前在本学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等信息,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考生复试结果。

  3.学科 ( 领域) 复试专家组

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方案,对本学科(领域)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学科(领域)复试专家组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方案,对本学科(领域)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1.农村发展(全日制第一组)

2.农村发展(全日制第二组)

3.农村发展(非全日制

4.金融

5.应用经济学+农林经济管理

具体工作要求:

(1)认真研究制定复试内容。

科学设计和研究制定复试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着力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精心设计复试流程。为保证全面考核与公平,面试试题需按考生人数的1.2倍准备充足的题量,满足复试要求。

(2)积极开展复试培训。

复试专家组组长必须按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工作相关培训,并负责对本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成员进行复试培训和实际演练。未参加培训和实际演练的学科专业不得开展复试工作。

(3)精心组织复试。

①复试前须查验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②复试中要再次核实考生的身份、告知考生要诚信参加复试并要求考生填写《诚信复试承诺书》;对于专业知识测试部分,每个考场至少安排2名监考人员;

③完整记录考生复试情况、回收复试考生的复试材料;

④汇总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类别,将复试结果送交学院复试工作小组;

④负责对参加本学科专业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解释工作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⑤如有必要可再次组织复试。对于复试中由于考生或复试组专家身体出现意外等不可控原因导致复试无法进行的;或是对于复试结果有异议申诉的考生,经学院、学校评估认为确有必要的可组织再次复试。

    4.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组  长:李明贤

成  员:刘  辉   曾  桦   吴玉宇   唐  浩   周孟亮  黎红梅   何平均   古  川  李  杨

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及学科(领域):

专业

代码

专业

名称

招收计划

是否

接收

调剂



一志愿统招

单独

考试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020200

应用经济学

14(含推免生5人)




120300

农林经济管理

9(含推免生1人)




025100

金融

30




095138

农村发展(全日制专业学位类)

73


4


095138

农村发展(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类)

64(含推免生1人)

3



四、复试基本条件

1.      各专业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

单科

满分>100

020200

应用经济学

338

47

71

120300

农林经济管理

347

49

74

025100

金融

338

47

71

095138

农村发展(全日制)

298

35

60

095138

农村发展(非全日制)

298

35

60

2.      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分

095138

农村发展(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类)

280

3.各专业一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

单科

满分>100

095138

农村发展(全日制)

251

33

50

 

4.考生需满足本人第一志愿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同时符合《湖南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5.我院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基本线:请参照学校正式公布的复试方案中的表述

7.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8.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也无需网上缴纳复试费用。

五、复试安排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3月31日下午-4月1日:

1.农村发展(全日制第一组)

2.农村发展(全日制第二组)

3.农村发展(非全日制

4月2日:

1.金融

2.应用经济学

3.农林经济管理

复试详情见官网和复试资格审核QQ群通知

(一)复试时间

我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时间为2024331-43日,一志愿复试录取完毕后,再组织调剂复试。调剂生复试时间具体安排见我院官网通知。

(二)复试费缴纳

复试费标准:120/次,具体缴费方式见《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及未录取的考生,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三)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须携带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复试报到并进行。复试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并遵守复试纪律,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及学位证等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将再次核对,如发现复试考生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及成绩单。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该类考生应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8.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9.湖南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附件2,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10.各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复试方式

1.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50分。复试考试科目如下:

专业代码及

名称

复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时间

地点

020200应用经济学

f027经济学原理

20243319-11

T5

120300农林经济管理

f027经济学原理

20243319-11

T5

025100金融

f026货币金融学

20243319-11

T5

095138农村发展

f028农业经济学

20243319-11

七教北601、北602、北603、北604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英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以及加试(招生简章规定的专业或考生)共五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时事政策理解、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考试科目见《湖南农业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参考书目咨询各学院。

3.英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满分 100 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4.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250分,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察。

5.复试参考书目如下表所示:

类别

学科名称及代码

复试科目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参考书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及参考书

 

 

 

学术

学位

 

 

120300

农林经济管理

经济学原理:《经济学原理》(第8版),曼昆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出版

①发展经济学 ②农业经济学

参考书目:《发展经济学概论》(第2版),谭崇台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5月出版;《现代农业经济学》,王雅鹏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15年

020200

应用经济学

 

 

 

 

 

专业

学位

025100

金融

货币金融学:《货币金融学》(第二版),蒋先玲,机械工业出版社,2017年出版。

①金融学原理②商业银行管理

参考书目:《国际金融学》(第五版),杨长江、姜波克,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出版;《商业银行经营学》(第五版),戴国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出版。

095138

农村发展

农业经济学:《现代农业经济学》,王雅鹏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15年;

①发展经济学 ②农业政策学

参考书目:《发展经济学概论》(第2版),谭崇台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5月出版:《农村政策学》,钟甫宁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11年出版。

6.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 (专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主干课程;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会计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由招生学科确定是否加试相关科目;

加试科目考试的形式由招生学科自定。

7.其他: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各学科应充分结合考生业绩表现,科学评估其学业发展潜力,确保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

六、调剂工作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448日开放,我校将在202448日后陆续开通相关专业的调剂系统,我校调剂系统每批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请广大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的相关通知和研招网调剂系统。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且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各学院提出的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8.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制定选拔标准。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考生选拔规则,但不得低于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要求与条件,具体见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

9.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硕可以调入专硕,专硕不能调入学硕,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入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不能调入全日制。

10.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即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学院、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学院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11.对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学业水平相关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调剂的基本程序

1.学校公布各学科专业缺额。研招办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在调剂系统公布调剂要求以及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

2.考生申请调剂。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

3.学科专业审核调剂志愿。各二级招生单位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由研招办统一发放调剂复试通知。

4.考生确认复试通知。考生及时在调剂系统中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取消相应资格。

5.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研招办根据学院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点击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1)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

2)我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考生须于12小时内接收复试通知,否则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3)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及时联系我院,并按缴费说明缴纳复试费,自接收我校复试通知起24小时内未缴纳复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4)调剂复试完成后,学院上报拟录取结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录取

(一)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英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50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50分) 四部分组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二)录取规则

1.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

复试成绩不合格(折合成百分制60分以下)者;

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体检不合格者。

3.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5.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46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三)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往届生须凭《调档函》于6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院的,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学院(系)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31日)。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须于61日前将《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4)寄达我院。协议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4.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定向就业协议书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八、体检

学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周内,须将个人在近三个月内二甲医院以上出具的有效体检报告邮寄至录取学院,或将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各学院指定邮箱。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为方便考生,我校校医院可进行复试体检。

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复试监督和复议

1.我院的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监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公示期内,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我院参加复试视为自行放弃。

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3. 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我校不提供考生的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打印。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5.未尽事宜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为准。

联系电话:学院研招办0731-84618197   纪委、监察专员办0731-84618683

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核QQ群:

650742509(全日制)、481379761(非全日制)

 

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

202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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