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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粮食直补政策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

时间: 2017/06/09   作者:   点击:

信息长沙11月4日电(记者周勉)日前,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和湖南省农业厅等单位举办的湖湘三农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崔晓黎和湖南农业大学校长周清明等专家,建议改革我国目前执行的粮食直补政策。

  --我国目前粮食直补政策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粮食补贴政策自2004年开始实施,当年中央财政共支付116亿元,以后每年在补贴总量和项目上迅速增加。主要项目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再加上燃料油每亩5元的补贴,几项合计,到2008年7月已达到1028亿元。据统计,2008年我国粮食四项补贴已达到每亩61元的水平。

  一般认为,粮食直补政策有三个主要作用,一是国家通过宏观性手段确保粮食产量的稳定。二是通过补贴的形式直接提高种粮农户的收入。三是提高农户的种粮积极性。

  崔晓黎、周清明等专家认为,我国实行的粮食直补政策经过多年的演变、调整和发展,财政支持三农政策框架体系已经显现。但并不适合我国现阶段农业生产的特点,从长远看,将对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产生阻碍作用。

  首先是直补效益流失问题。崔晓黎说,财政支出的补贴资金基本被生产成本的上涨吞噬。以湖南省为例,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2008年全省农民种一亩双季稻可获得109.5元补贴,比2007年增加47.2元,但2008年种粮成本却比2007年多出198元。而且所花费的行政成本还未计算在内。河北省在2008年粮食直补工作中,县、乡、村三级共抽调2万多人,每人用了近60个工作日。一般一个乡镇的直接支出费用为2万~3万元,直补工作成本约占直补资金的10%。

  直补基本上只适用于大规模生产,而我国农业生产属于超小规模,其模式只能称为成本型补偿,补贴成了空转崔晓黎说。

  其次,现行的以耕地播种面积为基数的补贴方式在农村土地客观上存在流转的情况下,容易出现补贴大量向地租流失的现象。崔晓黎分析,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了一包户和二包户的关系问题,如果补贴直接给一包户,地租就可能偏低,如果给实际种粮的二包户,地租就会升高。越是鼓励土地流转,耕种规模越是扩大,种粮补贴就越是大量向地租流失。

  周清明认为,现实的粮食直补政策能否鼓励农民种粮,主要取决于农民生产粮食的土地边际收益与农民从事非农就业的劳动力边际收益的比较结果。但有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城镇女性农民工就业机会增多,举家向城镇流动的农民工占农村外流劳动力的比重越来越大。补贴政策在鼓励种粮方面如今变得留不住的人(青壮年劳动力)仍旧留不住,留得住的人(妇女)也变得留不住了

  此外,农业补贴政策还存在政策目标短期化、补贴方式模糊、某些方面补贴力度很大而某些方面又不够强、对农业结构调整补贴的力度有限等现象。对一些软性补贴如农民培训等的补贴不足,忽视对农业保险和农业出口贸易的补贴等,也多被诟病。

  --当前我国粮食补贴的改进措施

  专家认为,首先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基本方针应改革为间接补贴为主、直接补贴为辅。崔晓黎建议,应尽量避免补贴资金直接与农户面对面算账。不应再增加新的粮食补贴项目,原有的直补资金应逐步向间接补贴转化,重点应在社保、医保、救助、村镇公共服务设施、交通、通讯基础设施、教育基础设施和养老院的设施与营养补贴,以及寄宿制学校学生的营养补贴等方面。

  其次是实施地租赎买政策,也可称为土地承包权买断。崔晓黎认为,具体方式是参照我国南北方目前的地租水平,以每年800到1000元的标准,按人不按地赎买农业人口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是否愿意接受,由农民自己评估。须指出的是,买断的土地经营权仍归集体,由集体再向土地承包大户出租。租金主要用于集体经济发展、公共事务支出、补助农民的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支出等。退出承包地的农民,政府不再对其发放种粮补贴。

  周清明认为除应加大补贴力度外,不断完善直接补贴还需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考虑各产业内部农民的公平受惠。二是国家应依据农业事权关系调整补贴品种,一方面加大对大宗基础产品的补贴,一方面将地方特色品种交由市场调节。三是完善补贴分配管理体制,应根据各省承担的农业事权和实际贡献程度,按当年的农业生产成本核算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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